[原创]关几家网站、砍几个论坛、删几幅图片就能文明办网?

[原创]关几家网站、砍几个论坛、删几幅图片就能文明办网?

    一
    四月九日,北京新浪、和讯等十四家网站联合发表了“文明办网倡议书”,倡议互联网界文明办网,把互联网站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虚拟社区的和谐家园。四月十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扬荣弃耻文明办网”的评论员文章。
    紧接着各地网管办加大清查力度,深挖和关仃了一批涉嫌传播赌博、色情、封建迷信内容的网站。各大网站也纷纷自查纠偏起来,砍“谈性”论坛、删“露点”图片、截“乱侃”稿件。一个多月来效果确实很明显,“性”坛收敛了,“裸”片消失了,“杂”稿减少了,于是有关人士出来大谈“初见成果”了。
    二
    但是,仅仅是运用行政“堵、截”的手段,关几家网站、砍个论坛、删几张图片就能文明办网?
    窃以为远不是这么简单!
    这是因为我们的网站极大部份都是非公益性的,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的(当然也有纯粹为名或兴趣而烧钱的)。网站具有商品经济的一般特征,要说有区别只是商品标的特殊而已,网站的消费对象是有血有肉有思维的人,是为人们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生活的。而网站即要生存、做强或做大,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参预竞争。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网络经营者租用空间支付了费用,他必须为牟利而“千方百计”,那么一般商品经济竞争中常见的欺诈、造假,转化为暴力、色情、非法广告等不良信息在网络出现,进而利用网络从事赌博、传销等非法行为也就毫不奇怪了。
    这是市场经济下资本趋利的本质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三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现在要文明办网,要想真正达到“文明办网”的目的,窃以为:
    首先要弄清“文明办网”的责任主体是谁?是网民,还是网络机构抑或政府部门?不少人认为,作为提供网络服务的网站要负主要责任,其次作为网络主体的网民也应该为网络不文明现象负有责任,窃以为大谬也!这是因为网站的营业执照是你政府有关部门发的,同时舆论导向和法律法规也在你有关部门手里。有关部门不发牌照,网络经营者就无“服务”可“提供”,网民也无处“不文明”。就像现在遍布城乡的小发廊、小洗脚店,谁都知道那里最容易“藏污纳垢”,你能仅仅归咎于小姐卖、嫖客淫?也许有人会说小发廊、不洗脚店解决了一些人的就业,有人“卖”或“嫖”就“抓”或“罚”,但是以牺牲社会风气换来的所谓“就业”,孰重孰轻、利大还是弊大?更何况你“抓”或“罚”了,而店呢,却没有关,那它不是变本加厉要将“损失补回来吗”?
    其次是尺度即网络文明的标准问题。我国地大人多,由于地区不同,风俗习惯差异,人们对同一事物也是有所异同的。比如“裸浴”,在云南的某些少数民族就很盛行,这样的照片能不能在网上出现?“露点”图片当然在禁,那么当大商场里仅着乳罩和三角裤的美女广告连同真人走秀比比皆是时,网上的图片专栏里可不可以出现,如果不行,那网上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了。再如造假新闻、掺水新闻,还如时下博客里出现的孤芳自赏、自我吹嘘、抄袭嫖窃、心术不轨、无聊胡侃、胡编乱造、专轰星腕等等现象。这些虽难以界定统一的标准,但却是非有不可的,不然网络文明将从一种倾向滑到另一种倾向,你不让他谈“性”贴“点”,他就大书特书“红颜”、“绿颜”、“婚外情”或“一夜情”,这不同样是不文明吗!
    再就是监管的力度和时效问题。试想如果不是胡主度倡导“八荣八耻”,现在会不会在全国大力提倡“文明办网?。我们老是喜好领导指示、以点带面、层层落实,须知现在不是“小米加步枪”时代,指挥员一声令下就能将敌人的阵地攻克。现在是物质文明高度发展,思想空前活跃的时代,用老办法老套路指导生产未必“捷报频传”,指导意识形态更难“立竿见影”!就像矿难,去年狠狠地整顿了一年,最近山西某县还是在一个月里二次瞒报重大事故。再如比较突出的“黄、赌、毒”问题,记得二十年前改革开放初期有关部门就重视这个问题,还时不时的来个“从重、从严、从快”,但结果呢,今天“黄、赌、毒”在我们的周围是“消声匿迹”了还是“变本加厉”了,相信每一位善良的人都心里清楚!
    四
    根据中国互联网网民状况调查:24岁到18岁的中国网民应该占到了中国网民总数的35.1%,而18岁以下的网民占了中国互联网总数的16.6%,也就是说24岁以下的中国网民已经超过了中国网民总数的一半。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了维护广大网民的利益,为了创造互联网良好风气,“文明办网”的号召向网络不文明行为发起进攻,扫除有害信息,这种顺应民意和时代需要的积极行动,我们理应积极支持!
    作为网民,我们丝毫不怀疑要求我们自己应该严格自律,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作为有关部门,希望你们也能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持续的而不是过场的、全面的而不是蜻蜓点水式的,切实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法律法规将“文明办网”抓紧抓好,我们也理应满怀期待!
倚窗读史慕闲儒,提笔方知脑大愚。 笨鸟先飞多夜色,论坛又见一诗徒。 http://hcwj.blogms.com/blog/BlogView.aspx?BlogCode=hcwj

我看此篇该上报,以给主管部门长期的警示和点拨。可以加精了。可有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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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是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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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最重要。

支持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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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谓之四海在2006-6-3 21:06:10的发言:
我看此篇该上报,以给主管部门长期的警示和点拨。可以加精了。可有同意的?

来支持!

我们一起前行,分享阳光分享风雨,岁月终将把今天交给昨天,然而心中始终铭记着不老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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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没说得太过分吧!
倚窗读史慕闲儒,提笔方知脑大愚。 笨鸟先飞多夜色,论坛又见一诗徒。 http://hcwj.blogms.com/blog/BlogView.aspx?BlogCode=hc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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