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超短笑[说] 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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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勤
时间:
2008-6-17 13:10
标题:
超短笑[说] 死无葬身之地
听说堂爷爷的爸爸又去苏州了,算算有六十来年了,双方都有结婚生子。老头子搁不下,说的很明确:我即是死了,也要在“她”坟前抓一把泥土回家。
离异是越来越普通的社会现象,但后遗症太多了。人是有感情的,越老感情越丰富,也越脆弱,嘿!象上面的例子绝不会少。
老伍老陆离婚了,惟一女儿嫁了。老伍娶了个姑娘,老陆嫁了个老伴,老伍娶妻生有儿女,老陆老伴有儿有女。
老陆老伴去世了,老伴的儿女送上了山,可是老陆与没养过的养儿女可是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啊!回前夫那,还是回娘家,死有葬身之地?
相反的道理一样,如果一嫁老陆多儿女,死后老伴还不是眼吧吧看着“她”被儿女“接走”。
哎!不得不叹息。再醮最难说,苦了累了一辈子,上山最可能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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