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学名词解释》[施蛰存]

《词学名词解释·自度曲·自制曲·自过腔》[施蛰存]

通晓音律的词人,自摆歌词,又能自己谱写新的曲调,这叫做自度曲。此最早见于《汉书·元帝纪赞》:"元帝多村艺,善史书,鼓琴瑟,吹洞萧, 自度曲,被歌声。"应勘注曰:"自隐度作新曲,因持新曲以为歌诗声也。"苟悦注曰:"被声,能播乐也。刀臣喷注臼:"度曲,谓歌终更援其次,谓之度曲。《西京赋》曰:'度曲未终,云起雪飞。'张衡《舞赋》:'度终复位,次受二八。'"师古注曰:"应、苟二说皆是也。度,音代",乃是各取一说,二者不可混淆。"自度曲"是一个名词。"度曲" 是一个动宾结构的语词。不能把"自度曲" 解释为"自唱曲"。
  宋代有不少词人,都深通音乐,他们做了词,便自己能够作曲,故词集中常见有"自度曲"。旧本姜白石词集第五卷,标目云:"自度曲",这里所收都是姜白石自己创作的曲调, 第六卷标目云:"自制曲" 。其实就是"自度曲",当时编集时偶然没有统一。陆钟辉刻本就已经统一为"自度曲"了。柳永、周邦彦深于音律,他们的词集中有不少自度曲,但并不都标明。不过,凡是自度曲:至少都应当注明这个曲子的宫调,或者在词序中说明,柳永的《乐章集》按照宫调编辑,姜夔的自度曲都有小序。这个办法最有交代,其他词集中未有说明的自度曲,后世读者就无法知道了。
  自度曲亦称"自度腔",吴文英西子妆慢注曰:"梦窗自度腔。"张仲举虞美人词序云:"题临川叶宋英《千林白雪》,多自度腔。"也有称"自撰腔"的,张先劝金船词序曰:"流杯堂唱和,翰林主人元素自撰腔。"苏东坡和作序亦云:"和元素韵,自撰腔,命名。"这是说:劝金船是他们的朋友杨元素自己作的曲调, 劝金船这个调名也是杨元素取定的。 自度曲有时亦称"自制腔"。 例如苏东坡翻香令词小序云:"此词苏次言传于伯固家, 云老人自制腔。"又黄花庵云:"冯伟寿精于律吕,词多自制腔。"
  又有称为"自过腔" 的,其含义就不同了。 晁无咎消息词题下自注曰:"自过腔,即越调永遇乐。"姜夔有一首湘月词,自序曰:"予度此曲,即念奴娇同指声也。于双调中吹之。鬲指,亦谓之过腔,见晁无咎集。凡能吹竹者,便能过腔也。"据此可知,晁无咎的消息,就是用鬲指声来吹奏的永遇乐。姜夔的湘月词,句格仍与念奴娇一样,晁无咎的消息,句法亦与永遇乐没有不同。可知所谓"过腔",仅是音律上的改变, 并不影响到歌词句格。 因此万树编《词律》,径自以湘月为念奴娇的别名,而不再另外收录湘月这个曲调。万氏解释云:"白石湘月一调。自注即念奴娇鬲指声,其字句无不相合。今人不晓宫调,亦不知鬲指为何义,若欲填湘月,即仍是填念奴娇,不必巧徇其名也,故本谱不另收湘月调。"万氏亦不收消息,即在永遇乐下注云:"一名消息。"其解释云:"晁无咎题名消息,注云:'自过腔,即越调永遇乐。'故知入某调即异其腔,因即异其名。如白石之湘月,即念奴娇,而腔自不同,此理今不传矣。"
  所谓"过腔"者,是从此一腔调过入另一腔调,"鬲指"者。指吹笛的指法可以高一孔,或低一孔。指法稍变,腔调即异。故念奴娇的腔调稍变,即可另外题一个调名曰湘月。但这仅是歌曲腔调的改动,并不影响到歌词句格。后世词家,已不懂宋词音律,作词只能依照句法填字。念奴娇和湘月,永遇乐和消息,句法既然一样,从文学形式的角度来看,当然不妨说:湘月即念奴娇,消息即永遇乐。至于二者之间,腔调不同,却不能从字句中看得出来。《词律》《词谱》,只能以词调的句格同异为类别,无法从句法相同的两首词中区别其腔调之不同。可是,周之畸的《心日斋词选》、江顺詒的《词学集成》,都极力排低万树不懂宫调。其实,万树在《词律》卷端 《发凡》 中已明白说了:"宫调失传,作者依腔填句,不必另收湘月。"万氏正因为无法从字句中区别宫调,故只能就词论词。如周之畸、江顺詒之自以为能知二词有宫调不同的区别,但他们也不可能作字句相同的湘月及念奴娇各一阕,而使读者知其有宫调之不同。不过,以文词句法而论,则湘月即念奴娇,消息即永遇乐,从音律而论,则湘月非念奴娇,消息亦非永遇乐,万氏在念奴娇下注百字令、酹江月、大江东去等异名,而湘月亦在其中,似乎湘月亦是念奴娇的一个别名,又在永遇乐下注云:"一名消息",这样注法,确是失于考虑的。
  自过腔既然不是创调,它就和自度曲不同。但姜白石以湘月编入词集第六卷自制曲中,可见宋朝人还是把自过腔作为自度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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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学名词解释·长短句》[施蛰存]

有些辞典上说"长短句"是"词的别名"。或者注释"长短句"为"句子长短不齐的诗体"。这两种注释都不够正确,在宋代以后,可以说长短句是词的别名,但是在北宋时期,长短句却是词的本名;在唐代,长短句还是一个诗体名词。所谓"长短句",这"长短"二字,有它们的特定意义,不能含糊地解释作"长短不齐"。
  杜甫诗云:"近来海内为长句,汝与山东李白好。"计东注云:"长句谓七言歌行。"但是杜牧有诗题云:"东兵长句十韵。"这是一首七言二十句的排律。又有题为"长句四韵"的,乃是一首七言八句的律诗。还有题作"长句"的,也是一首七律。白居易的《琵琶行》是一首七言歌行,他自己在序中称之为"长句歌"。可知"长句"就是七言诗句,无论用在歌行体或律体诗中,都一样。不过杜牧有两个诗题:一个是"柳长句",另一个是"柳绝句",他所说"长句"是一首七律。这样,他把"长句"和"绝句"对举,似乎"长句"仅指七言律待了。
  汉魏以来的古诗,句法以五言为主,到了唐代,七言诗盛行,句式较古诗为长,故唐人把七言句称为长句。七言句既为长句,五言句自然就称为短句。不过唐人常称七言为长句,而很少用短句这个名词,这就象《出师表》、《赤壁赋》样,只有后篇加"后"字,而不在前篇上加"前"字。元人王珪有一首五言古诗《题杨无咎墨梅卷子》其跋语云:"陈明之携此卷来,将有所需,予测其雅情于稳,遂为赋短句云。"由此可知元代人还知道短句就是五言诗句。
  中晚唐时,由于乐曲的愈趋于淫靡曲折,配合乐曲的歌诗产生了五七言句法混合的诗体,这种新兴的诗体,当时就称为"长短句"。韩偓的诗集《香奁集》,是他自己分类编定的,其中有一类就是"长短句"。这一卷中所收的都是三五七言歌诗,既不同于近体歌行,也不同于《花间集》里的曲子词。这是晚唐五代时一种新流行的诗体,它从七言歌行中分化出来,将逐渐地过渡到令慢体的曲子词。三言句往往连用二句,可以等同于一个七言句;或单句用作衬字,那就不属于歌诗正文。故所谓"长短句"诗,仍以五七言句法为主。胡震亨《唐音癸签》云:"宋元编录唐人总集,始于古律二体中备析五七等言为次,于是流委秩然,可得具论。一曰四言古诗,一曰五言古诗,一曰七言古诗,一曰长短句。"这里,胡氏告诉我们,他所见宋元旧本唐人诗集,常有"长短句"一类。我曾见明嘉靖刻本《先天集》,也有"长短句"一个类目,可知这个名词,到明代还未失去本意,仍然有人使用为诗体名词。
  胡元任《苕溪渔隐丛话》云:"唐初歌辞,多是五言诗,或七言诗,初无长短句。自中叶后,至五代,渐变成长短句。及本朝,则尽为此体。"这一段话,作者是要说明宋词起源于唐之长短句,但这里使用的两个"长短句",我们应当区别其意义,不宜混为一事。因为唐代的长短句是诗,而所谓"本朝尽为此体"的长短句,已经是五代时的"曲子词",或南宋时的"词"了。
  晏几道《小山乐府》自叙云:"试续南部诸贤绪余,作五七字语,期以自误。"又张鎡序史达祖《梅溪词》云:"况欲大肆其力于五七言,回鞭温韦之途,掉鞅李杜之域,脐攀风雅,一归于正,不于是而止,"这两篇序文中都以"五七言"为词的代名词。晏几道是北宋初期人,张鎡是南宋末年人,可知整个宋代的词人,都知道"长短句"的意义就是五七言。
  但是,直到北宋中期,《长短句》还是一个诗体名词,没有成为与诗不同的文学形式的名词。苏轼与蔡景繁书云:"颁示新词,此古人长短句诗也,得之惊喜。"陈简斋词题或曰"作长短句咏之",或曰"赋长短句",或曰"以长短句记之"。黄庭坚词前小序用"长短句"者凡二见,其念奴娇词小序则称"乐府长短句"。以上所引证的"长短句",其意义仍限于五七言句法,而不是一种文学类型,特别可以注意的是黄庭坚作玉楼春词小序云:"席上作乐府长句劝酒。" 因为玉楼春全篇都是七言句, 没有五言句,所以他说"乐府长句",而不说"长短句",如果当时已认为"长短句"是曲子词的专名,这里的"短"字就不能省略了。
  从唐五代到北宋,"词"还不是一个文学类型的名称,它只指一般的文词(辞)。无论"曲子词"的"词"字,或东坡文中"颁示新词"的"词"字,或北宋人词序中所云"作此词","赋墨竹词",这些"词"字,都只是"歌词"的意思,而不是南宋人所说"诗词"的"词"字。
  词在北宋初期,一般都称之为"乐府",例如晏几道的词集称为《小山乐府》。但乐府也是一个旧名词,汉魏以来,历代都有乐府,也不能成为一个新兴文学类型的名词,于是欧阳修自题其词集为《近体乐府》。这个名称似乎不为群众所接受,因为"近"字的时代性是不稳定的。接着就有人继承并沿用了唐代的"长短句"。苏东坡同集最早的刻本就题名为《东坡长短句》(见《两塘耆旧续闻》),秦观的词集名为《淮海居士长短句》,我们现在还可以见到宋刻本。绍兴十八年,晁谦之跋《花间集》云:"皆唐末才士长短句。"而此书欧阳炯的原序则说是"近来诗客曲子词",两个人都用了当时的名称,五代时的曲子词,在北宋中叶以后被称为长短句了,王明清的《投辖录》有一条云:"拱州贾氏子,正议大夫昌衡之孙,读书能作诗与长短句。"这也是南宋初的文字,可知此时的"长短句",已成为文学类型的名词,而不是象东坡早年所云"长短句诗"或"乐府长短句"了。只要再迟几年,"词"字已定型成为这种文学类型的名称,于是所有的词集都题名为"某某词",而王明清笔下的这一句"能作诗与长短句",也不再能出现,而出现了"能作诗词"这样的文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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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学名词解释·诗余》[施蛰存]

一种文学形式,从萌芽到定型,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这种已定型的文学形式,还需要另一个过程,才能确定其名称。词是从诗分化出来,逐渐发展而成为脱离了诗的领域的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其过程是从盛唐到北宋,几乎有二三百年的时间;而最后把这种文学形式定名为"词",还得迟到南宋中期。
  近来有人解释词的名义,常常说:"词又名长短句,又名诗余。"这里所谓"又名",时间概念和主从概念,都很不明确。好象是这种文学形式先名为词,后来又名为长短句,后来又名为诗余。但是,考之于文学发展史的实际情况,却并不如此,事实恰恰是:先有长短句这个名词,然后又名为词,而诗余这个名词初出现的时候,还不是长短句的"又名",更不是词的"又名"。
  胡元任《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序于绍兴四年甲寅(1134),后集序于乾道三年丁亥(1167),全书中不见有"诗余"这个名词,也没有提到《草堂诗余》这部书。王楙的《野客丛书》成于庆元年间(1195-1200),书中已引用了《草堂诗余》,可见这部书出现于乾道末年至淳熙年间。毛平忡《樵隐词》有乾道三年王木叔序,称其集为《樵隐诗余》。以上二事,是宋人用"诗余"这个名词的年代最早者。稍后则王十朋词集日《梅溪诗余》,其人卒于乾道七年,寿六十。廖行之词集曰《省斋诗余》,见于《直斋书录》,其人乃淳熙十一年进士,词集乃其子谦所编刊,当然在其卒后。林淳词集曰《定斋诗余》,亦见《直斋书录》,其人于乾道八年为泾县令,刻集亦必在其后。此外凡见于《直斋书录》或宋人笔记的词集,以"诗余"标名者,皆在乾道、淳熙年间,可知"诗余"是当时流行的一个新名词。黄叔肠称周邦彦有《清真诗余》,景定刊本《严州续志》亦著录周邦彦《清真诗余》,这是严州刻本《清真集》的附卷,井非词集原名。现在所知周邦彦词集,以淳熙年间晋阳强焕刻于溧水郡斋的一本为最早,其书名还是《清真集》,不作《清真诗余》。
  我怀疑南宋时人并不以"诗余"为文学形式的名词,它的作用仅在于编诗集时的分类。考北宋人集之附有词作者,大多称之为"乐府",或称"长短句"都编次在诗的后面,既没有标名为"词",更没有标名为"诗余"。南宋人集始于诗后附录"诗余"。陈与义卒于绍兴八年,其《简斋集》十八卷附诗余十八首。但今所见者乃胡竹坡笺注本,恐刊行甚迟。高登的《东溪集》,附诗余十二首。登卒于绍兴十八年,三十年后,延平田澹始刻其遗文,那么亦当在淳熙年间了。况且今天我们所见的 《东溪集》 ,已是明人重编本,不能确知此"诗余"二字是否见于宋时初刻本。宋本《后村居士集》,其第十九、二十两卷为诗余,此本有淳熙九年林希逸序,其时后村尚在世。然《后村大全集》一百九十六卷,其卷一百八十七至一百九十一,共五卷,则题作"长短句",可见南宋人编诗集,如果把词作也编进去,则附于诗后,标题日"诗余",以代替北宋人集中的"乐府"或"长短句"。
  "诗余"成为一个流行的新名词以后,书坊商人把文集中的诗余附卷裁篇别出,单独刊行,就题作《履斋诗余》、《竹斋诗余》、《冷然斋诗余》,甚至把北宋人周邦彦的长短句也题名为《清真诗余》了。这样,"诗余"好象已成为这一种文学形式的名称,但是,我们如果再检阅当时人所作提到词的杂著,如词话、词序, 词集题跋之类, 还是没有见到把作词说成作诗余,由此可知"诗余"这个名词虽出现于乾道末年,其意义与作用还不等于一个文学形式的名称。个人的词集虽题曰"诗余",其前面必有一个代表作者的别号或斋名。词选集有《草堂诗余》、《群公诗余》,"草堂"指李白,"群公"则指许多作者,也都是有主名的。一直到明人张蜒作词谱,把书名题作《诗余图谱》,从此"诗余"才成为词的"又名"。这是张蜒造成的一个大错。
  《草堂诗余》的宋人序文已佚不可见,不知当时有无解释"诗余"名义的话。其他宋人著作中,亦不见有所说明。直到明代杨用修作《词品》,才在其自序中说:

  诗余者,忆秦娥,著萨蛮为诗之余,而百代词曲之祖也。今士林多伯其书而昧其名,故余所著《词品》首著之云。 

  以李白的忆秦娥,菩萨蛮二词为"百代词曲之祖",这是南宋时人黄叔旸的话,见于《唐宋名贤词选》,其上句中"为诗之余",则是杨用修自己的话。但这句话等于没有解释,他不过加了一个不起作用的"之"字。到底李白这两首词何以为诗之余,这个"涂"字的正确意义是什么?仍不可解。从下一句揣摩起来,他似乎说:这两首词对于诗的关系,则为支流别派;对于后世的词曲,则为租尔。词出于诗,所以称为诗余。
  从此以后,明清两代研究词学的人,根据各自的体会,对于诗余,有了种种不同的解释,也展开了论辨。俞彦《爱园词话》云:

  词何以名诗余?诗亡然后词作,故曰余也。非诗亡,所以歌咏诗者亡也,词亡然后南北曲作。非饲亡,所以歌咏词者亡也。谓诗余兴而乐府亡,南北曲兴而诗余亡者,否也。

  这一段话,意义是可以了解的,但语文逻辑却大谬。既然肯定了"诗亡然后词作"、"词亡然后南北曲作",为什么立刻就自己否定了这样提法,说是"非诗亡"、"非词亡"呢?既然亡的是"所以歌咏诗者"和"所以歌咏词者"又何必先肯定"诗亡"和"词亡"呢?
  俞氏之意,以为诗本该是可以歌咏的,到后来,诗亡失其歌咏的功能,于是有词代之而兴,此时人们歌咏词而不歌咏诗了。所以说词是诗之余。再后,词也亡失其歌咏的功能,于是南北曲代之而兴,此时人们歌咏南北曲而不歌咏词了。但是,在这里,俞氏却不说南北曲是词之余。他以为可以歌咏的诗歌,都是乐府。诗在可以歌咏的时候,也是乐府。诗到了不能歌咏的时候,诗还是诗,但已不是乐府了。因此他说:不是诗亡,而只是诗亡失了它的乐府功能。词(诗余)在它可以歌咏的时候,也是乐府,所以不能说"诗余兴而乐府亡"。同样,南北曲兴起之后,诗余只是亡失了它的乐能,故不能说是"诗余亡"了。探索俞氏这段话的意味,实际上他以为诗与词都是乐府之余,但是他却说"诗亡然后词作,故日余也。"这个"余"字的意义和作用,仍然没有解释清楚。
  陈仁锡序《草堂诗余四集》云:

  侍者,余也。无余无诗,诗易余哉?东海何子曰:'诗余者,古乐府之流别,而后世歌曲之滥觞也。元声在,则为法省而易谐;人气乖,则用法严而难叶。'余读而韪之。及又曰:"诗亡而后有乐府,乐府缺而后有诗余,诗余废而后有歌曲。……凡诗皆余,凡余皆诗。余何知诗,盖言其余而已矣。

  东海何子,指华亭(今松江县)何良俊,这些话见于武陵逸史本《草堂诗余》,陈氏引用来解释"诗余"。何氏之意谓词出于古乐府,而古乐府则出于诗三百篇。因此,"诗余"的意义是诗三百篇的绪余。这个"诗"字应当理解为《诗经》。陈氏推演何氏之说,得出两句非常晦涩的话:"诗者,余也。无余无诗。"意谓后世一切诗歌,都是《诗经》的余波别派,诗三百篇如果没有余波别派,则后世无诗歌了。所以,"凡诗皆余,凡余皆诗"。凡是一切后世诗歌,都是《诗经》的余波,凡是继承《诗经》的作品,都是诗。最后,他说:"余何知诗,盖言其徐而已矣。"这个"诗"字,又是指《诗经》的,他自谦不懂得《诗经》,只能谈谈《诗经》的余波--词--而已。
  这一段序文中用"诗"字有不同的涵义,以致晦涩难解,明代文人,就喜欢写这种"恶札"。同书又有一篇秦士奇的序文云:

  自三百而后,凡诗皆余也,即谓骚赋为诗之余,乐府为骚赋之余,填词为乐府之余,声歌为填词之余,递属而下,至声歌亦诗之余,转属而上,亦诗而余声歌。即以声歌、填词、乐府,谓凡余皆诗可也。

  此文也是发挥何良俊、陈仁锡的意见,以词为《诗经》之余。"声歌"即指南北曲。
  清初,汪森序《词综》云:

  自有诗而长短句即寓焉,《南风》之操、《五千之歌》是已。周之颂三十一篇,长短句居十八;汉《郊祀歌》十九篇,长短句居其五;至 《短萧饶歌》 十八篇,篇皆长短句。谓非词之源乎?迄于六代,《江南》、《采莲》诸曲,去倚声不远,其不即变为词者,四声犹未谐畅也。自古诗变为近体,而五七言绝句传于伶官乐部,长短句无所依,则不得不更为词。当开元盛日,王之涣、高适、王昌龄诗句流播旗亭,而李白菩萨蛮等词,亦被之歌曲。古诗之于乐府,近体之于词,分镖并骋,非有先后。谓诗降为词,以词为诗之余,殆非通论矣。

  此文观念,较为明白。汪氏以为词的特征有二:其形式为长短句,其作用为乐府歌辞。以这两个特征为标准:以求索于文学史,则《南凤》、《五千》、《周颂》、汉乐府,都具有这两个特征,故以为词之起源在古乐府。这意见与俞爱相同,不过俞氏只提出一个特症:有歌咏之道,而未直接提出乐府。至于"长短句"这个名词的意义,汪氏亦与元明以来许多人的见解一样。以为长短句只要句法参差不齐的诗,就是长短句。他似乎不知道唐人以七言句为长句,五言句为短句,所谓长短句,专指五七言句法混合的诗体,古乐府虽有句法参差不齐的,还不能称为长短句。
  又汪氏以为唐人工七绝歌诗是诗,李白菩萨蛮等作是词,二者既同时并行,故不能谓词出于诗。这个观点,亦有未妥。五七绝歌诗和菩萨蛮等词的最初形式,在唐代同样是乐府歌辞,没有近体诗与词的分界。以上两点,是汪氏持论未精审处。
  李调元作《雨村词话》,其序言亦谈到了诗余:

  词非诗之余,乃诗之源也。周之颂三十一篇,长短句属十八;汉《郊祀歌》十九篇,长短句属五;至《短萧铙歌》十八篇,篇皆长短句,自唐开元盛日,王之涣、高适、王昌龄绝句流播旗亭,而李白菩萨蛮等词亦被之管弦,实皆古乐府也。诗先有乐府而后有古体,有古体而后有近体,乐府即长短句,长短句即古词也。故曰:词非诗之余,乃诗之源也。

  此文虽然好象完全抄袭汪森的文章,但结论却不同。汪氏以古近体诗为一个系统,古今乐府歌辞为另一个系统;而李氏则以为今之词即古之乐府,而古诗则导源于乐府,因此,词非但不是诗之余,亦不是古乐府之余。因为词本身即同于古乐府,而为诗之所从出,所以他的结论是词"乃诗之源也"。基于这一观点,故李氏视王之涣、高适、王昌龄的歌诗,与李白的菩萨蛮等词,同属于古乐府,这又是和汪氏不同之处。
  吴宁作《榕园词韵》,其《发凡》第一条云:

  词肇于唐,盛于宋,溯其体制,则梁武帝 《江南弄》 ,沈隐侯《六忆》已开其渐。 诗变为词, 目为诗余,乌得议其非通论?屈子《离骚》名词,汉武帝《秋风》,陶靖节《归去来》亦名词,以词命名,从来久矣。由今言之,金元以还南北曲皆以词名,或系南北,或竟称词。词,所同也;诗余,所独也。顾世称诗余者寡,欲名不相混,要以诗余为安。是编仍号《词韵》,从沈去矜氏旧也。

  吴氏以为词出于齐梁宫体诗,足当诗余之称。又以词为通名,凡楚词、六歌词、南北曲,皆可称为词,则无以区别于《花间》、《草堂》形式的词。因此,他主张以"诗余"为词的正名庶几专指这一种文学形式。但是,吴氏虽持此观点,而他的书还不便改名《诗余韵》,因为他这部书是在沈去矜《词韵》的基础上改订的。
  按:屈宋楚辞、汉武、陶潜的歌赋,在文学史上,向来用"辞"字,而不用"词"字。"辞"为文体专名,而"词"则为通名,如歌词、曲词等。宋元以后,才有人把"楚辞"写成"楚词",南北曲在金元间虽然亦称为词,但至明清间己逐渐称之为曲。故"词"字的涵义,在宋代则正在由通名演变为专名,到元明以后,则已固定下来,自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正名,不会与楚、汉、金、元辞曲相混。吴氏主张以"诗余"为词的正名,我们暂且不必讨论其当否,从他所说"诗变为词,曰为诗余,乌得议其非通论?"这句话看来,可知他是针对汪森而说的。汪氏把诗和乐府分为两个系统,他以为词源于乐府,故否定其为"诗余",吴氏以为词是从诗衍变而成的,故应当名为"诗余";但是他所举的《江南弄》、《六忆》等却是齐梁乐府,可知他关于乐府与诗的概念是混淆的。
  宋翔凤《乐府余论》中亦有一段诠释"诗余"的话:

  谓之诗徐者,以词起于唐人绝句,如大白之清平调,即以被之乐府。太白忆秦娥、菩萨蛮,皆绝句之变格,为小令之权舆,旗亭画壁赌唱,皆七言断句。后至十国时,遂竞为长短句,自一字、两字至七字,以抑扬高下其声,而乐府之体一变,则词实诗之余,遂名之曰诗余。

  作者以为词是从唐人绝句演变而成,故应当名为诗余。他并不否定词的乐府传统,不过他认为诗变而后"乐府之体一变",这个观点却颠倒了。
  蒋兆兰《词说》有一段关于"诗余"的评论:

  诗余一名,以《草堂诗余》为最著,而误人为最深。所以然者,诗家既已成名,而于是残鳞剩爪,余之于词;浮烟涨墨,余之于词;诙嘲亵诨,余之于词;忿戾谩骂,余之于词,即无聊酬应,排闷解醛,莫不余之于词。亦既以词为秽墟,寄其余兴,宜其去风雅曰远,愈久而弥左也。此有明一代词学之蔽,成此者,升庵、凤洲诸公,而致此者,实"诗余"二字有以误之也。今亟宜正其名曰词,万不可以"诗余"二字自文浅陋,希图塞责。

  此文将"待余"解释为诗人之余兴,几不宜写入诗中的材料,都写在词里。于是诗保存其凤雅的品格,而词成为一种庸俗文学。名之曰"诗余",即反映了词的品格卑下。蒋氏慨叹于明词之所以不振,由于明人对词的认识不高,词体不被尊重,词凤也就堕落。因此他反对"诗余"这个名称,其意见恰与吴宁相反。
  况周颐《蕙风词话》对"诗余"作为另一种解释:

  诗余之"怜",作赢余之"余"解,唐人朝成一诗,夕付管弦,往往声希节促,则加入和声。凡和声皆以实字填之,遂成为词。词之情文节奏,并皆有余于诗,故曰诗余。世俗之说,若以词为诗之剩义,则误解此"余"字矣。

  况氏此义讲词的起源,仍用朱熹的"易泛声为实字"之说,但他又说词的"情文节奏,并皆有余于诗",这就兼及到词的思想内容了。他以为词的内容、文辞、音乐性,都比诗为有羡余,所以名曰诗余。他以"诗之乘义"为误解,这是针对蒋兆兰而说的。
  从杨用修以来,为"诗余"作的解释,以上诸家可以作为代表。他们大多从词的文体源流立论,承认"诗余"这个名称的,都以为词起源于诗。不过其间又有区别,或以为源于二百篇之《诗》,或以为源于唐人近体诗,或以为源于绝句歌诗。不赞成"诗余"这个名称的,都以为词起源于乐府,乐府可歌,诗不能歌,故词是乐府之余,而不是诗之余。亦有采取折中调和论点的,以为词虽然起源于古乐府,而古乐府实亦出于《诗》三百篇,因此,词虽然可以名曰诗余,其继承系统仍在古乐府。综合这些论点,它们的不同意见在一个"诗"字,对于"余"字的观念却是一致的,都体会为余波别派的意义。
  蒋兆兰、况周颐两家的解释是新颖的。况氏对"诗"字的观念还与宋翔凤同,对 "余" 字的观念却是他的创见,不过他的解释,恐怕很勉强,蒋氏把"诗余"解释为"诗人之余兴",这就完全与文体源流的观点没有关系。
  宋人著作中,虽然不见有正面解释"诗余"的资料,但从一些零言断语中,却可以发现不少意见,为蒋兆兰理论的来源。《邵氏闻见后录》有一条云:

  晏叔原监颖昌府许田镇时,手写自作长短句上府帅韩少师。少师报书云:"得新词盈卷,盖寸有余而德不足者。愿郎君损有余之才,补不足之德,不胜门下老吏之望。"

  这里所谓"有余之才",本来并非专指倚声填词,不过赞美其才情富丽,但一百年后,王称为程地垓的《书舟词》作序文,则云:

  昔晏叔原以大臣子,处富贵之极,为靡丽之词,其政事堂中旧客尚欲其损有余之才,岂未至之德者,晏叔原独以词名尔,他文则未传也。至少游,鲁直则已兼之。

  这显然是误解了韩少师的话。韩意乃规劝小晏要修德行,而不要逞文才。王氏却解释为小晏作词之才有余,而作诗文之才不足。他以为"有余之才"指词,"未至之德"指"他文",这样就反映了他的观点是以词为诗文之余事了。
  黄庭坚序《小山词》,亦说晏叔原之词,乃"嬉弄于乐府之余,而寓以诗人之句法。"他把词称为"乐府之余",又以为《小山词》之不至于堕落到里巷俗曲者,由于它们还有"诗人之句法。"因此,他在下文论定小晏的词"可谓狎邪之人雅,豪士之鼓吹"。这里可以见到黄庭坚论词的观念,他以为词是乐府之余波,是里巷俗曲,如果象晏叔原那样用诗人之句法作词,就可以化俗为雅,乐府是词的形式,诗是词的风格。这样,"诗余"的意义,就已微露端倪了。
  此后,有一些资料可以合起来探索:

  "公吟咏之余,溢为歌词,有《平山集》盛传于世。"(罗泌跋欧阳修《近体乐府》)
  "右丞叶公,以经术文章,为世宗儒。翰墨之余,作为歌词,亦妙天下。"(关注题《石林词》)
  "竹坡先生少幕张右史而师之。稍长,从李姑溪游。与之上下其议论,由是尽得前辈作文关纽,其大者固已掀揭汉唐,凌历骚雅,烨然名一世矣。至其嬉笑之余,溢为乐章,则清丽婉曲,是岂苦心刻意而为之者哉?"(孙兢序《竹坡长短句》)
  "唐宋诗益卑,而乐府词高古工妙,庶凡汉魏。陈无已诗妙天下,以其余作词,宜其工矣,顾乃不然,殆未易晓也。"(陆游跋《后山居上长短句》)

  以上诸文,虽然都没有直接提出"诗余"这个名词,但是以作词为诗人之余事,这一观念实已非常明显。至于这个观念之形成,亦有它的历史传统,孔仲尼说过:"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孔氏的教育目的,以培养人的德行为先,其次才是学文,故学文是德行的余事。到了唐代的韩愈,他是古文家,做古文也做诗,不过他说;"余事作诗人。"作诗成为学文的余事了。从此以后,诗人作词,词岂非诗人之余事么?蒋兆兰解释"诗余",与历代诸家的解释不同,他也没有引证宋人这一类言论,使人以为他是逞臆而谈,为词的地位卑落打抱下平。其实,我认为,他的解释是有根据的,符合于宋人对词的观念的。"诗余"正是诗人之余事,或说余兴亦可,并不是诗或乐府的余派。
  现在可以弄清楚:在北宋时,已有了词为"诗人之余事"的概念,但还没有出现"诗余"这个名词。南宋初,有人编诗集,把词作附在后面,加上一个类目,就称为"诗余",于是这个名词出现了。但是,这时候,"诗余"还不是词的"又名",甚至,这个时候,连"词"这个名词也还没有成立。只要看上文所引几条资料中,凡讲到词这种文学形式的地方,邵伯温称"长短句",黄庭坚称"乐府之余",罗泌、关注称 "歌词" ,孙兢称"乐章",陆游称"乐府词"。惟有王偁的《书舟词序》中称"叔原独以词名尔",这里才用了"词"字,但这个"词"字还不是文学形式的名词,而只是"歌词"、"曲子词"的省文。
  再后一些时间,书坊商人把名家诗文集中的"诗余"部分抄出,单独刊行,于是就题其书名曰"某人诗余",词选集也就出现了《草堂诗余》、《群公诗余》等等书目。这时候,"诗余"二字还不能单独用,其前面必须有主名,表明这是某人的"诗之余事"。整个南宋时期,没有人把做一首词说成做一首诗余。
  直到明代,张蜒作词谱,把他的书名题作《诗余图谱》,从此以后,"诗余"才成为词的"又名"。从杨用修以来,绝大多数词家,一直把这个名词解释为诗体演变之余派,又从而纷争不已,其实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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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学名词解释·阕》[施蛰存]

一首词称为一阕,这是词所特有的单位名词,但它是一个复活了的古字。音乐演奏完毕,称为"乐阕",这是早见于三《礼》、《史记》等书的用法,它是一个动词。《说文》解释这个字为"事已闭门也"。事情做完,闭门休息,这就与音乐没有关系,只剩下完毕的意义了。《吕氏春秋·古乐篇》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马融《长笛赋》云:"曲终阕尽,余弦更兴。"这里两个"阕"字,已成为歌曲的单位名词了。但是,汉魏以来,我们还没有见到称一支歌曲或一首乐府诗为一阕的文献。直到唐代诗人沈下贤的诗文集中,才出现了《文祝延二阕》的标题,以后,到了宋代,"阕"字被普遍用作词的单位名词,可知这个古字是在晚唐时代开始复活的。
  《墨客挥犀》载天圣年中有女郎卢氏题词于驿舍壁上,其序言云:"因成凤栖梧曲于一阕。"这是称一首词为一阕的最早记录。以后就有苏东坡的如梦今词序云:"戏作两阕。"陈去非的法驾导引序云:"得其三而亡其二,拟作三阕。"马令《南唐书》称李后主"尝作院溪沙二阕"。又谓冯延巳"作乐章百余阕。"都在北宋时期。
  宋人习惯,无论单遍的小令,或双曳头的慢词,都以一首为一阕。分为上下遍的词,可以称为上下阕,或曰前后阕。无论上下或前后,合起来还是一阕,不能说足二阕。近来有人说:"词一片叫做一阕,一首词分做两片,三片,也可以说是两阕,三阕。"又有人说:"一首词分两段或三段,每段叫做一阕。"这话非常奇怪,不知有什么根据,我翻遍宋元以来词集、词话,绝没有发现以一首分上下片的词为二阕的例子。
  "阕"字用到后来,成为"词"的代用字。东坡词序有"作此阕"。白石词序有"因度此阕","因赋是阕"。又金陵人跋欧阳修词云:"荆公尝对客诵永叔小阕。"又柳永词云:"砚席尘生,新诗小阕,等闲都尽废。"赵介庵词云:"只因小阕记情亲,动君梁上尘。"这些"阕"字都代替了"词"字,"小阕"即是"小词"。吴文英词云:"尘笺蠹管,断阕经岁慵理。"这里的"断阕"是指未完成的词稿,离开"阕"字的本义愈来愈远,辞书里不会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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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学名词解释·词》[施蛰存]

"诗词"二字连在一起,成为一个语词,在现代人的文学常识中,它表示两种文学形式:一种是"诗",它是从商周时代以来早已有了的韵文形式。一种是"词",它是起源于唐五代而全盛于宋代的韵文形式,但是在宋以前人的观念中,诗词二字很少连用。偶然有连用的,也只能讲作"诗的文词"。因为在当时,词还没有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名称。
    "词"字是一个古字的简体,它原来就是"辤"字。这个字,古籀文写作" ",省作"辤",现在写作"辭",汉人隶书简化为"词"。所以,"诗词" 本来就是"诗辭" 。到了宋代,词成为一种新兴文学形式的名称,于是"诗词"不等于"诗辭"了。
    诗是一种抒情言志的韵文形式,《诗经》中的三百○五篇,都是诗。诗被谱入乐曲,可以配合音乐,用来歌唱,它就成为曲辤,或说歌辤。《诗经》中的诗,其实也都可以歌唱,在当时,诗就是辤。不过从文学的观点定名,称之为诗,从音乐性的观点定名,就称之为曲辤或歌辤,简称为辤。"楚辤"就是从音乐性的观点来定名的,因为它是楚国人民中流行的歌辤,其实,如果从文字的观点定名,楚辤也就是楚诗。到了汉代,五言诗产生以后,诗逐渐成为不能唱的文学形式,于是诗与歌辤分了家。从此以后,凡是能作曲歌唱的诗,题目下往往带一个"辤"字,魏晋时代,有白紵辤,步虚辤,明君辤等等。这个辤字,晋宋以后,都简化为词字,一直到唐代,凡一切拓枝词、凉州词、竹枝词、横江词、三阁词,这一切"词"字,都只有歌词的意义还是一个普通名词,并不表示它们是一种特有的文学形式。
    在晚唐五代,新兴了一种长短句的歌词,它们的句法和音节更能便于作曲,而与诗的形式渐渐地远了。我们在《花间集》的序文中知道,当时把这一类的歌词称为曲子词。每一首曲子词都以曲调名为标题,例如"菩萨蛮",表明这是菩萨蛮曲子的歌词。
    从晚唐五代到北宋,这个"词"字还没有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固有名词。牛娇女冠子云:"浅笑含双靥,低声唱小词。"黄庭坚词序云:"坐客欲得小词。" 又云:"周元固惠酒,因作此词。" 苏东坡词序云:"梅花词和杨元素",又有云:"作此词戏之。"类此的词字,也都是歌词的意思,不是指一种文学形式。南宋初,曾慥编了一部《乐府雅词》,今天我们说这是一部词的选集,但在当时,这个书名仅表示它是一部高雅的乐府歌词。北宋词家的集名,都不用词字。苏东坡的词集名为《东坡乐府》,秦观的词集名为《淮海居士长短句》,欧阳修的词集名为《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周邦彦的词集名为《清真集》。没有一部词集称为《××词》的。
    南宋初期,出现"诗余"这个名词,它指的是苏东坡、秦观、欧阳修的这些曲子词。无论"乐府"、"长短句"或"近体乐府",这些名词都反映作者仍然把它们认为属于诗的一种文体。"诗余"这个名词的出现,意味着当时已把曲子词作为诗的剩余产物。换句话说,就是已把它从诗的领域中离析出来了。一部《草堂诗余》,奠定了这个过渡时期的名词。
    不久, 长沙的出版商编刊了六十家的诗余专集, 绝大多数都改标集名为《××词》,例如《东坡乐府》改名为《东坡词》,《淮海居士长短句》改名为《淮海词》,《言真集》先改名为《清真诗余》,后又改名为《青真词》。
    从此以后,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形式的固有名称,"词"这个名词才确定下来,于是有了"诗词"这个语词。
    文学史家,为意义明确起见,把歌词的"词"字写作"辞",而把"词"字专用以代表一种文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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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斌杰·

    一、词的名称和词的起源
    词,是我国古典诗歌中的一体,它是配合唐、宋时代新兴的音乐曲调而产生的一种新诗体。在唐五代和宋初时,词原被称为曲子或曲子词,如《花间集》欧阳炯序说:“因集近来诗客曲子词五百首,分为十卷。”王灼《碧鸡漫志》卷一说:“盖隋、唐以来,今之所谓曲子者渐兴。”称词为“曲子”或“曲子词”,正表明了词与音乐的关系,最清楚地表明了它的协乐性质。而“词”这一后来通行的名称,则正是起始的“曲子词”一名的简称。
    另外,词还有许多异名。如宋代有时称词为“乐府”或“乐章”。这也是从词与音乐的关系上着眼的。宋人词集题为“乐府”的,有苏轼的《东坡乐府》,杨万里的《诚斋乐府》等;称“乐章”的,有柳永的《乐章集》、洪适的《盘洲乐章》等。又从句式上着眼,词又有“长短句”的名称。宋人词集题“长短句”的,有秦观的《淮南居士长短句》,辛弃疾的《稼轩长短句》等。除上述名称外,词还别名为“诗余”,这多少含有一种轻视的意思。因为词最初是由民间俗曲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按照有些文人的观点,请(古诗、近体诗)是正统,而词不过是诗的余绪賸义,是诗的下降,故称之谓“诗余”。当然后来关于‘‘诗余”名称的意义,也有所变化,即含有“词”是诗歌的变体的意思。如宋翔凤《乐府余论》就解释说:“谓之诗余者,以词起于唐人绝句。”前人题词集为“诗余”的,有汪晫的《康范诗余》汪莘的《方壶诗余》、清康熙年间所编《历代诗余》等。总之,了解一下词的名称来源和它的某些异名,一方面可以帮我,们了解词做为一种诗体在起始时的特点和性质,同时,对于我们今天方便地查找有关词的古籍,也是需要的。
    词是一种依附于音乐的新诗体,因此词的产生和兴起,是与当时音乐的发展和变化有直接关系的。《旧唐书·乐志》曾称调为“胡夷、里巷之曲。”所谓“胡夷”,是指少数民族,“里巷”指民间,这就是说词原是配合“胡乐”(主要指当时的西域音乐)和民间俗曲小调而产生的。原来,远在北魏、北周时期,西域音乐已陆续传入中原,到了隋、唐时代,由于交通、贸易的发达,文化交流的广泛频繁,被称为“胡乐”的许多少数民族的音乐,已在中原地区普遍流传起来。所谓“自周、隋已来,管弦杂曲将数百曲,多用西凉乐;鼓舞曲多用龟兹乐。其曲度皆时俗所知也。”(《旧唐书·音乐二》)外族音乐的大量传入,丰富了中原地区原有的音乐内容和形式,并在相互融合中,产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声”,即所谓“讌乐”。“讌乐”曲调繁多,优美动听,受到广泛的喜爱。由于唐代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扩大并需要艺术活动,于是在当时繁华的城市中,便出现了很多专门靠演唱为生的乐工、歌女,他们用配合着上述的乐曲“新声”,创制出许多长短句的歌词进行演唱,这就是词这一新文体最初产生的情况。近代在甘肃敦煌发现了一批被称为“敦煌曲子词”的作品,它们大都作自唐玄宗时代直至唐末五代,有些可能还更早一些。在保存的这一批词作中,除有少数是文人的创作外,大部分是民间的歌唱,还充分保留着朴素、真率的民间风格。它使我们看到了早在文人词兴起以前,词在民间盛行的情况和它的较原始的面貌。我们试举其中的一首《菩萨蛮》为例: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上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写民间青年男女的爱情盟誓,热情而泼辣,充满坚贞的信念。从格律上看,它与后代已定型的《菩萨蛮》有不同,后代的《菩萨蛮》第三、四、八句全是五言,而这首词却分别是六、七、七言。但仔细考察,其第三句中的“面”、第四句中的“直待”、第八句中的“且待”,很象后来曲里的“衬字”,这正是词在民间起始时通俗而便于上口歌唱的形态。
    词由民间转入到文人手中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文人词作相传以李白的《菩萨蛮》、《忆秦娥》为最早,宋黄昇曾称这两首词为“百代词曲之祖”。(见《花菴词选》)但后人多怀疑这两首词并不是李白的作品,是误传。不过我们从文学史上看,至晚在中唐时代,文人仿民间曲调写作长短句小词,已是屡见不鲜。如韦应物作《调笑令》,张志和作《渔歌子》,自居易作《忆江南》、《长相思》,刘禹锡作《竹枝词》等,这些人,主要是诗人,作词还只是在尝试阶段。到了晚唐五代,文人词进一步发展,作者渐多,开始出现了词的专门作家和专门的词集,如温庭筠是第一个大力填词的人,现存词七十多首,有词集《金整集》。后蜀赵承柞曾汇编唐、五代词为《花间集》,收作者十八人,词五百首。从此,在中国文学史上词乃成为独立的一体,与诗并行发展。进要宋代以后,词的名家名作大量出现,还形成了各种风格和流派,使词这一形式达到高度繁荣的境地,以至“宋词”得与“唐诗”并称,被后世尊为一代文学之胜。
    二、词的体制特点
    词,从性质上说它是我国古代诗歌的一体,但在形式上它又与传统的诗歌有显著不同的特点。这是因为词是一种配乐的文学,而它所配合的音乐又是唐、宋时代的所谓“新声”,这样在体制上、艺术上就形成了它的独立特色。下面我们就词在体制上的几个主要特点做些说明。
    (一)词调。我们读一首词,首先看到的就是标示在它前面的所谓《浪淘沙》、《西江月》、《水调歌头》等名称。这并不是词的题目,而是词的乐调的名称。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词是“倚声”歌唱的,所以每一首词都有一个与其相配合的乐调。乐调,通俗地说就是词的歌谱,也称词调。词调的数目繁多,每种词调都有一个或几个名称,词调的名称,又叫做词牌。那么词牌与词的内容是否有联系呢?这我们从词的发展上看,最初的情况和后来的情况是不同的。最初,也就是在词的起始阶段,调名和词的内容多是一致的,因此,调名也同时起着词题,的作用。例如,温庭筠有《更漏子》词回首,“更漏”是夜的代称,《更漏子》是词调的名称,而他的四首词的内容,也无一不是咏夜间国情的。张志和有《渔歌子》,是咏渔父生活的。如果我们打开《花间集》来看,《南乡子》总是咏江南风物的,《河渎神》总是咏迎神祭庙的等等,可知词在初起时,调名和词的内容往往是一致的。但到了五代,特别是宋以后,情况便不同了。除了极少数的作品内容与调名有关外,绝大部分词的内容和调名完全是两回事,他们往往只是按照某一词调的格式来填词,词的内容则与调名无关。这样,为了点明词旨,说明所写词的内容,就需另有题目。我们仍以《更漏子》一调为例,宋初的著名词人晏殊,也有《更漏子》两首,前一首在调名下注“佳人”,后一首注“早春”,那么,这所注的才是他所写的作品内容,是词的标题、题目。
    唐宋词的词调数量是很多的,它们有的来自少数民族地区,有的来自民间,有的是当时歌伎、乐工或懂得音乐的文人创制的。经过长期集累,清初万树作《词律》连同拾遗、补遗已有八百七十多调,一千七百多体(出现最早或最流行的被称为“正体”,字句略有出入的,称为“又一体”),康熙五十四年编订的《钦定词谱》,收调八百二十六,二千三百多体。一般说,每个词调都是“调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各不相同的。最初人们写词,是按照词调的音乐要求和声情,来选调配词;后来乐谱流失,或写词的人并不懂音乐,只是按照每一词调所规定的句数、字数和声韵来填写,这样,词在后来,就只成为案头文学了。
    (二)词的种类词根据乐调,有长短不同的篇章,一般分为小令、中调、长调三类。按照清代毛先舒的解释,认为五十八字以内为小令,五十九字至九十字为中调,九十一字以外为长调。前人也有反对这种分法的,如清人万树《词律发凡》中就认为这种从字数上划分过于“拘执”,并举例说,《七娘子》一词有二体,一是五十八字,一是六十字,那么,它应是属于小令还是属于中调呢?不过,词有小令、中调、长调之分,应该说还是客观存在的。最初它们有乐调上的根据,乐曲有简有繁,由简趋繁,因此词也有长短的不同;后世乐调已佚,就容易专从字数上看,也容易绝对化,但我们只要把它了解为大致的分类还是可以的。
    另外’词除有小令、中调、长调的区分以外,按照每一首词的分段情况,还有所谓单调、双调、三叠、四叠的不同,也就是说,词还可以从另一角度分为四类。单调词不分段,往往是一首小令,而且在小令中也属字数较少的,如:
    《如梦令》李清照: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单调词篇幅短,内容简单,是词初起时较流行的词调,其他如《忆江南》、《十六字令》和《调笑令》等都属单调类。
    双调,是一首词包括两个段落。词的段落有专门的名称,叫做“片”。双调词分前后两片,一“片”也叫一“阕”,“阕”是音乐上的名称,表示乐曲暂时的停顿或休止。但一首词,习惯上也可称一阕。双调词在小令、中调、长调中都有,它是词中最常见的,如:
    《破阵子》辛弃疾: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一般说来,双调词的上、下片的字数、韵位和平仄格式等是相同的或基本相同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相差较大。
    至于三叠(三段)、四叠(四段)的词,数量不多,都属于长调类。需要说明的是,词虽分双调、三叠、四叠,但是它们仍属一首,在内容上、构思上一般是前后相联接的,只不过是有的明显,有的较为曲折一些罢了。
    (三)句式和声韵词是长短句诗体,句子是参差不齐的,从一字到十几字句都有。这是因为它是依照乐调的节拍、曲度来填写的缘故。词也是一种格律诗体,这一点它和唐以后的格律诗相同。但律诗无论是五言、七言,每篇的字数、句数都有一定,格式比较简单,而词则各个词调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词的格式的繁多。在声律上,一般说来词的五言句和七言句,其平仄格律大抵相当律诗的律句;其他句式其平仄交替和诗句中的平仄交替要求也是类似的。至于要了解每一个词调的格式(句数、句式、平仄和韵位),那就必须依靠前人编撰的词谱。所谓词谱,是在词的乐谱失传后,利用前人的词作而概括出来的各种词调的格式。后人写词,要依照词谱的规定填写,故称“填词”。
    词的押韵与诗不同,主要表现在律诗只限于押平声韵,而词则有仄声韵。其次,律诗一般是两句一押韵,而词则有疏有密,密的有一句一押,两句一押的,疏的有三、四句以至五、六句一押的。另外,律诗一韵到底,词则有换韵。但词押平韵、仄韵,换韵不换韵,以及韵位,每调都是有规定的,这也是要看词谱才能知道的。因此,从词的整体上看,它的格式多种多样,比起诗来好象分外灵活、丰富,但从一首词的格律来看,词比诗要谨严、繁难得多了。
    以上是专就词在体制上的某些主要特点说的,但词做为文学史上的一种“上不似诗,下不似曲”的独立文体,除了在体制上、格律上的特点以外,一般说来在艺术风格上也是有某些独立特色的。前人有所谓“诗庄词媚”的说法,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也说:“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一般地说,词是以情致缠绵,音节谐婉为其艺术特点的,特别是在词的早期阶段,所谓“婉约”派一直占主导地位。当然,随着词的发展,它在题材、意境上也是不断有所开拓和突破的,以苏、辛为代表的豪放词派的出现,就是突出的例子。但把诗、词两种文体做全面的比较,词总还是有它的艺术本色的。例如从篇章句式上看,词是整中寓散,又加以韵位疏密相间,因而往往更便于表达起伏曲折和回肠跌宕的感情,至少在这方面比起整齐划一的律诗来,不能说不是它的长处。也正因为如此,自从词这一形式产生以后,在文学史上便与诗并行发展,一直是古典诗歌中人们所喜见、习用的一种文体。至于词、曲(元明时代的“散曲”)间的不同,则留待以后谈曲时再做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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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五月雪飞 的帖子

好文,好工夫,辛苦楼主了。收起来,慢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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